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现就做好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地、各学校”)应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研究者自身工作实际和特长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研究方向及内容请参考《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
本次教改项目重点研究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改革、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含职业本科教育)教学领域改革项目。职业学校要以职业教育教学等相关领域研究为主要内容。鼓励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开展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等政策层面的研究。已立项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高等职业教育)项目及已取得的相关阶段性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此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立项类别
(一)常设项目类别
职业教育教改常设项目类别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教师项目(含奖励项目、委托项目),具体要求可参见《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二)新增项目类别
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本年度增设“揭榜挂帅”类研究项目,拟遴选支持一批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可为推动我省职教改革提供实质性政策建议或决策参考的研究成果。
委托项目和“揭榜挂帅”项目根据我省职教改革实际工作需要和项目成果价值,其项目类别(即是否认定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教师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时间、研究方法、结项时间、结项要求等根据拟立项项目内容另行安排。
三、立项数量
2023年教改项目全省计划立项400项左右,其中重大项目拟立项10项左右、重点项目拟立项30项左右、“揭榜挂帅”项目拟立项15项左右(奖励项目、委托项目不受名额限制)。推荐立项基础名额根据各地、各学校2022年在校生数、教师数等情况按因素分配法分配,对在往年结项工作中有连续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适当减少分配名额,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具体名额见附件2、附件3。“揭榜挂帅”类研究项目每个选题拟立项1—2个项目,对具有重大研究价值且可行性、操作性强的选题可适当增加立项数量。
各地、各学校推荐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的比例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0%(名额为10个以下的可推荐1个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已列入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承担省职教教改项目研究但未结项者不能参与申报。各地、各学校申报的项目不得集中于个别学校或个别院(系)。
四、主持人要求
本次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省内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研机构等单位的在职人员,鼓励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等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具有一年教学工作经验亦可申报),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揭榜挂帅”类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扎实的研究基础,能够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研究。
教改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重大项目的主持人须承担并完成过厅级以上教育科研类重点项目。青年教师项目的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拟申报项目参与研究人员限6人(不含主持人)。每个参与研究的人员不得同时参与超过2个项目(含主持项目)。
教改项目申报坚持向一线教师、教研人员倾斜,鼓励青年教师参与研究。各地、各学校申报的项目中,校级领导申报项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青年教师项目比例不低于30%。
五、奖励项目及委托项目
(一)奖励项目。奖励项目主要面向2023年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的辅导教师团队、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教师团队进行奖励,2022年获奖且未申请过奖励项目的团队此次仍可申报。对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高职组一等奖的辅导教师团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职组、高职组一等奖的教师团队,每奖项可推荐报送一项重点项目;对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团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的教师团队,每奖项可推荐报送一项规划项目或青年教师项目。申请奖励项目的,在按程序报送立项申请材料的同时,应由项目所在单位提交新增项目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奖励项目不占用各单位基础名额,但一并参与项目评审。
(二)委托项目。委托项目主要针对全省职业教育领域的重点问题,需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相关专家进行政策研究、专题调研的项目,旨在为制定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研究。委托项目申报名额单列。
六、项目评审
(一)立项复核。各地、各学校负责本地、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立项复核。各地、各学校应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形成书面复核意见,通过网上系统一并报送。复核意见应具体明确项目研究的基础和基本情况、研究能力和水平、研究目标的科学性以及预期完成情况等。复核意见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立项复核专家中,须有近五年省职教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参加。在推荐上报省教育厅之前,各地、各学校要对拟报送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二)集中评审。在项目申报、立项复核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原则上校级领导立项比例不超过30%、青年教师项目比例不低于30%的比例。对于“揭榜挂帅”、重大类拟立项项目,省教育厅将组织答辩评审,须由项目主持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结果作为确定立项项目类型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立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省教育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七、材料报送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学校应积极开展市级、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在遴选优秀教改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上报。材料报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市(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个人申报材料需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复核后统一上报;各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个人申报材料,需经各学校、各单位复核后统一上报。
(二)规范材料报送。材料报送要求请见《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材料报送要求与程序》(附件3)。立项申报表格、专家初审意见表、立项申报汇总表等见附件4(含附件4-1、4-2、4-3、4-4)。
(三)上述材料于1月13日前将纸质版(3份)与电子版一并按要求报送教务处。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李冬俊
联系电话:0371-27886376
2024年1月4日
教务处
附件: 1.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指南
2.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学校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