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同学:
根据我院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于2022年11月28日--3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查询
期末考试安排详表已下发各辅导员,请各辅导员老师及时通知所带班级查看考试安排,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请各位监考老师查看期末考试监考安排,佩戴工作证按照指定的考场和时间参加监考。
二、监考工作要求
(一)期末考试主监考老师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毕昇楼419)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考场记录单送至课程主考相应的办公室。所有监考老师均应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严格按照监考程序工作。
(二) 黑板板书要求(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页数及监考老师姓名)。
考试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座位安排表
考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试卷页数:____________________
监考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考试结束前,监考教师将缺考考生的班级、姓名、学号填入考场记录单对应位置。
(四)收试卷时,以班级为单位,按学生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好试卷(含缺考考生试卷),并准确填写考场记录单内容。
(五)监考老师须将记录考试作弊、违纪等问题的考场记录单和收缴的违纪作弊材料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送到教务处,考场秩序正常的记录单随试卷送交到指定交卷地点。
(六)考试期间老师不得私自调换监考,特殊情况请联系教务处。
三、巡考工作要求
巡考重点内容:监考人员是否按照监考程序工作,如是否按时到场,是否佩戴工作证,是否彻底清场,是否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认真监考;是否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地点。
四、考情通报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择时通报考情情况,加强对期末考试的实时规范管理,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严明监考记律,营造文明考试、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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